2019年3月11日,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本次会议明确了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据悉,会议划定了今年全省环保工作重点,明确了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今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降至少5%。全省全年目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5%以上,达到53微克/立方米。
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已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同时,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和措施联动,提高区域应急响应协同能力。
完善应急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清单化管理,对传输通道城市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等高排放行业实行绩效管理和差异化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
6月底前,各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自7月1日起,全省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