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2月,福建省已建成充电站1606座、换电站12座,充电桩46662个。
从建成充电桩的类别看,公共充电桩15475个(其中直流10987个,占71%)、专用充电桩3580个(其中直流2441个,占68%)、私人充电桩27607个。从各地建成情况看,福州3444个,厦门3609个,漳州2440个,泉州3168个,三明1520个,莆田1205个,南平964个,龙岩827个,宁德2859个,平潭1044个。
福建省不断加大公共充电桩工建设力度,2018年全省共建成公共充电桩6383个,完成年度工程包计划数3560个的179.3%。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15475个,完成《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闽发改能源〔2017〕649号)确定的十三五公共充电桩建设前三年目标(10272个)的150.7%,公共充电桩桩车比达到1:4.54,高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1:7的桩车比要求。
2019年,福建省发改委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按时全面完成省里确定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共同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电动福建建设步伐。
一是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原则,科学安排全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全年建设5.9万个充电桩,其中公共充电桩8516个、城市公交充电桩2435个、公路客运充电桩1108个、物流等专用车及电动作业设备充电桩22154个、私人充电桩2.5万个。
二是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做好与相关发展规划、专区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的衔接,结合停车场规划、电网建设规划布局,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快居民区、公共停车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省级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超前推进电力配套接网工程建,做好企业备案服务保障,切实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的困难和薄弱环节。
四是积极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财政金融政策、用地政策、简化审批等政策,同时指导各地落实公交用地需求,增加公交首未站、停车场、保养场的用地保障,满足公交行业充电桩建设需要。
五是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明确电力部门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成后、通电前的通电安全检测、检查,切实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