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4月1日我国增值税税率下调政策将正式实施。为了切实贯彻减税降费、让利于民的号召,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即日宣布提前下调梅赛德斯-奔驰及Smart在中国大陆全部在售车型的厂商建议零售价,并将于3月16日正式生效,以第一时间惠益广大消费者。无需等待,即刻奔驰。
此次厂商建议零售价调整后,梅赛德斯-AMG车型最高降幅达64,000元,梅赛德斯-迈巴赫车型最高降幅为60,000元,梅赛德斯-奔驰车型最高降幅40,000元,smart车型最高降幅7,000元(具体可参考查阅官方网站www.mercedes-benz.com.cn及www.china.smart.com)。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梅赛德斯-奔驰及smart产品的终端零售价格由各授权经销商制定。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梅赛德斯-奔驰及smart产品的终端零售价格由各授权经销商制定。
部分车型厂商建议零售价调整前后示例:
车型 |
原厂商建议零售价(元) |
调整后厂商建议零售价(元) |
降幅(元) |
S 500 L 4MATIC |
1,732,800 |
1,692,800 |
40,000 |
GLE 500 4MATIC轿跑SUV |
1,389,800 |
1,353,800 |
36,000 |
CLS 350 4MATIC四门轿跑车 |
808,000 |
789,800 |
18,200 |
GLC 300 L 4MATIC豪华型 |
576,000 |
562,800 |
13,200 |
E 350 L 4MATIC |
629,800 |
616,800 |
13,000 |
C 300 L |
486,800 |
474,800 |
12,000 |
GLA 260 4MATIC |
395,800 |
385,800 |
10,000 |
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梅赛德斯-奔驰及经销商合作伙伴始终秉承客户为先的经营理念,一直关注行业发展特别是相关产业政策并积极响应贯彻,以将国家利于行业、利于消费者的政策尽早落到实处,惠益广大消费者,以此不断为我们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服务及品牌体验。2018年5月1日,梅赛德斯-奔驰响应《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依照该政策对价格的实际影响下调在售车辆厂商建议零售价;5月24日,梅赛德斯-奔驰拿出提前响应,一步到位的调整方案,先于汽车进口关税7月1日起的政策调整,下调全部进口车型的厂商建议零售价;7月6日,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加征关税至40%的政策正式发布,梅赛德斯-奔驰通过厂商建议零售价的小幅调整以及针对部分车型购置税补贴,与经销商合作伙伴消化和吸收了上述政策所带来的部分影响,以期让更多客户能够选择心仪的奔驰车型;12月17日,针对国务院发布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梅赛德斯-奔驰下调在中国大陆销售的全部美国进口车型厂商建议零售价,力争让客户不必等待,即刻奔驰。
面向未来,梅赛德斯-奔驰将继续与经销商合作伙伴精诚合作,致力于参与并推动中国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与转型升级;在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中,为客户带来满足甚至超越其期待的汽车产品及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