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桥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的附属公司浙江衡远新能源与沃尔沃汽车订立销售协议,向沃尔沃汽车其中一款计划在中国生产的混合动力汽车提供高性能三元锂离子动力电池包。
公告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总额(不含增值税)分别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2.8亿元人民币。此前公司发布中期业绩,公司前六个月营业额约为1204万港元,同比减少59.77%;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5274.9万港元,上年同期净利润约1.63亿港元。
据了解,浙江衡远新能源是位于浙江省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的一个集研发、生产、检测检验、展示及服务、销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系统为一体的现代化锂离子电池企业。沃尔沃汽车是在瑞典注册成立的汽车制造商,拥有和控制欧洲豪华汽车品牌“沃尔沃”,主要于全球从事汽车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包括轿车,运动车,越野车以及运动型 多用途车(SUV)等产品。沃尔沃汽车已对外宣布,将于2019年起不再推出纯燃油汽车。
董事认为,拥有如沃尔沃汽车此等世界知名的客户,是对浙江衡远新能源所生产的高性能三元锂离子动力电池质量的肯定,亦可有效提升集团的财务表现并将为集团带来稳定收入。董事认为,订立载有建议年度上限的销售协议有助于集团销售该等产品及服务,从而给集团带来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