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工信部公示“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二批)初步审核情况”,2016年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57816辆,企业申请清算资金为1684109.2万元,专家组核定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57494辆,应清算补助资金1676430.8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为1676435万元。
新能源车辆被专家组核减的原因包括,行驶证注册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不符合2016年度清算要求,电池组总能量、电机额定功率与公告不一致,电池组参数与公告参数不一致,电池成箱型号与公告参数不一致,重复申报补贴,电池组型号、生产企业与公告参数不一致,电池单体和电池组型号与公告不一致,电池组容量与公告不一致,驱动电机生产企业与公告不一致,电池单体、电池组和驱动电机参数及生产企业均与公告参数不一致,电池组供应商与公告参数不一致,不在推荐目录内等。
之前,工信部已两次公示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9月7日,工信部发布的“关于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申请)初步审核情况的公示”显示,2016年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71446辆,企业申请的清算资金为32.08亿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71199辆,应清算补助资金为31.43亿元。
5月17日时,工信部对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进行了首次公示,公示显示,2016年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94072辆,企业申请清算资金64.15亿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85094辆,应清算补助资金5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