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广西所有城市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届时将对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及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的新能源汽车核发专用号牌。这意味着,明年起南宁市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可根据自愿原则,为其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换发专用号牌。
为更好区分辨识新能源汽车,2016年起,公安部启动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式样设计和试点工作。新号牌式样体现“绿色、环保、科技”寓意,以绿色为主色调,增加了专用标识,采用新式样、新材料、新工艺以及新的防伪技术,既可实现区分管理、便于识别,又能彰显新能源特色、技术创新。
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2017年11月起,在前期5个试点城市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增加河北保定、吉林长春、福建福州、山东青岛、河南郑州、广东中山、广西柳州、重庆、四川成都、云南昆明10个城市启用新号牌;2018年上半年,全国所有城市全面启用新号牌。
为此,《工作方案》明确,要升级完善广西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调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细化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管理制度,落实新能源汽车差异化管理措施,对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3类国产和进口的大、中、小型新能源汽车核(换)发专用号牌。
《工作方案》还要求,全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总结和政策效果评估,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能够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
来源:南宁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