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能量密度门槛要求。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执行时间: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2017年补贴标准的0.7倍执行,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据悉,2018年1月1日~2月11日上牌的车辆可能按2017年原补贴标准执行,但目前还未完全确定。
地方购置补贴将逐步取消:2018年补贴政策中不像往年一样规定地方补贴“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而是强调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地方目录或备案、限制补贴资金发放、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零部件等措施。对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地方保护行为的地方,中央财政将视情节相应扣减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各地对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一视同仁执行免限行、免限购、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支持措施。地方应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纯电动乘用车:最高可拿6.6万元补贴,最低仅0.45万元补贴, 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不超过1200元/kWh。电池续航门槛要求从2017年的100km提到150km,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从90Wh/kg提到105Wh/kg。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和百公里电耗均会影响纯电动财政补贴调整系数,在补贴计算当中,总补贴系数取这二者的乘积来计算(最大值1.32,最小值0.3)。
此外, 百公里耗电量(Y)的门槛条件也有变化。
m≤1000kg时,Y≤0.0126×m+0.45(2017年:Y≤0.014×m+0.5);
1000<m≤1600kg时, Y≤0.0108×m+2.25(2017年:Y≤0.012×m+2.5);
m>1600kg时,Y≤0.0045×m+12.33(2017年:Y≤0.005×m+13.7)。
插电式乘用车:补贴2.2万元,相比2017年标准(2.4万元)退坡8.33%,相对调整力度较小,但技术要求提高。
非快充纯电动客车:退坡幅度约40%,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从85kWh/kg提到115kWh/kg,Ekg不高于0.21Wh/km·kg。
快充类纯电动客车:退坡幅度约33~35%,快充倍率要求不变,但“15C以上”的调整系数由1.4倍降为1.1倍。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退坡幅度约50%,节油率要求大幅提升。
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退坡幅度约35~43%,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从90Wh/kgt提升到115Wh/kg ,作业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8kWh。
燃料电池汽车:额度基本未变,补贴方法有所调整,主要是乘用车领域,另外增加了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的分级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