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新规发布,规范智能网联汽车路试
此次三部委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所称的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通常也被称为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
试行规范提出,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测试车辆是指申请用于道路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辆,不包括低速汽车、摩托车。
试行规范还规定,测试主体是指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应符合几点条件,如下所示。
此外,试行规范还规定,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的三种情况: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有条件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完成所有驾驶操作,根据系统请求,驾驶人需要提供适当的干预;高度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完成所有驾驶操作,特定环境下系统会向驾驶人提出响应请求,驾驶人可以对系统请求不进行响应;完全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可以完成驾驶人能够完成的所有道路环境下的操作,不需要驾驶人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