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机动车准入管理终于要做出改变了!
4月18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展开一个月的意见征集。
按照《意见稿》,今后乘用车、货车、客车、专用车、摩托车、挂车或将统一管理,方便企业申请。同时,《意见稿》还特别提出鼓励技术创新和车企集团化管理,推行车辆系族管理,规范货车类改装车管理。今后,产品公告将简化很多,工信部预计今后产品准入类型将减少三分之一。
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意见稿》还提出豁免原则,为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汽车等创新技术进入《公告》做好铺垫。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导致相关准入事项不能满足或不适用现行标准法规、技术规范的,可经评估豁免部分或全部要求。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在接受《中国汽车报》采访时表示,《意见稿》是在既有准入管理实施20多年后,根据现实发展需求做出的改革,真正实现“放管服”,为企业发展更好服务,从而推进对汽车行业的更好管理。
六个车型将统一管理
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2001年参照欧盟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建立了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制度。2004年,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也称《公告》)管理被设立为行政许可事项,并一直由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实施。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车型不断增多、新技术不断应用,近年来车企和产品准入管理中出现许可管理文件分散、法律层级较低、许可类型过散过细、企业资源整合利用不足、适应新技术发展不充分等问题,缩减审批范围、优化管理流程等需求日益迫切。于是,《意见稿》应需而出。
工信部表示,《意见稿》将现行《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等十个许可管理文件进行整合。统一管理将改变以往不同类别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规则分散在不同文件中的情况,同时删除了管理过细的内容,方便企业申请。《意见稿》将原来19类过于细分的企业管理精简调整为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6个类别,企业获得某一个类别的准入许可之后,在该类别内依据市场情况生产新产品时,不用再次申请企业准入许可,大大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