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曾经令动力电池企业谈之色变的“白名单”又要回来了,不过,它已变了很多模样。
4月23日,电动汽车资源网从相关渠道获悉,汽车动力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或将出台。根据该办法,实施白名单管理为行业自律行为,对符合《汽车动力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的企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动力电池创新联盟将以白名单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秘书处具体负责动力电池白名单管理工作,并接受工信部等有关部门监督。该联盟秘书处负责对动力电池企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联盟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企业列入白名单。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且每3年对白名单内的企业进行复评。
上“白名单”有哪些要求?这是动力电池及相关企业最关心的话题。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白名单对企业的要求中,变化最大是对生产能力的具体要求不见了。而在之前发布的动力电池行业管理文件中,有对生产能力的具体要求。例如:在2015年3月工信部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要求“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千万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5百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0000套或2亿瓦时”;在2016年11月发布的《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在上述2017版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行业内曾因“80亿瓦时的产能要求”引起轩然大波,此后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未见该2017版《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正式文件出台。
其实,“不再通过《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方式对动力电池企业生产能力提出具体要求”早有端倪。2017年9月,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在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年度大会上指出,“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后续的行业管理工作重点放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考虑不再通过《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方式对企业生产条件和能力提出具体要求,由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做好相关承接工作。”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汽车动力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或将从企业基本要求、生产条件要求、技术能力要求、产品要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等方面对申请白名单的企业进行审核。具体有哪些详细要求,请以行业组织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我们也将持续跟踪并第一时间报道,敬请关注。
作者: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