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工信部公示《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经审核,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汽车企业应清算补贴资金约189.7亿元。
2016年新能源企业申报推广数为51016辆,企业申请清单资金为124.63亿元,专家组核定推广数为50208辆,应清算补助资金123.33亿元。
核减原因包括,电机型号与公告参数不一致、行驶里程不足2万公里;电池组生产企业与公告参数不一致;车型未进推荐目录;电池组总电量及驱动电机额定功率与公告参数不一致;车型Ekg大于0.7,不满足推广应用补助标准;电机型号与公告参数不一致;驱动电机生产企业与公告参数不一致;车型Ekg值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无法核定推广应用补助金额;该批申报车型行驶证注册日期不在2016年之内;电池组生产企业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行驶里程不足2万公里等。
2017年新能源汽车企业申报推广数为230616辆,申请清算资金为96.01亿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161667辆,应清算补助资金为66.41亿元。
核减原因包括,未接入国家监管平台、国家监管平台数据核算里程不符合要求、行驶里程不足2万公里、行驶证注册日期在推荐目录发布日期之前、关键零部件参数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电池单体型号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电池组型号及生产企业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驱动电机型号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驱动电机发票企业名称不符、企业填报推荐目录批次有误等。
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2016年及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5月22日至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组织专家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关于2017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的报告》。
现将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