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8年7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柏林主持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在两国政府官员的见证下,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长城宝马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股50%。
长城宝马合作,是建立在多轮沟通,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合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趋势,也符合社会对于节能、环保、高效的新能源汽车需求。合资公司将整合股东双方的技术、资源和管理优势,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面向全球市场开发新一代纯电动汽车。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旨在建设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的合作是对国家新能源产业的优化升级的有力响应。
“今天签署的协议标志着中德企业之间的合作达到一个新水平。”宝马集团董事长科鲁格说,“这一战略伙伴关系对宝马集团和长城汽车而言是一个明显的双赢选择,这将使我们能够为中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并降低交通排放的宏大计划做出贡献。”
合资协议由长城汽车创始人兼董事长魏建军与宝马集团研发董事傅乐希共同签署。傅乐希表示:“通过合资合作,两家公司的优势和专长能够很好地互补。我们作为电动化领域的开拓者和领导者拥有丰富经验,而长城汽车在高效率的工业生产化方面久负盛名,我们的合作将推动中国这一全球最大的电动车市场进一步发展。”傅乐希还补充说:“通过合作,我们可以迅速扩大生产,提高效率,应对紧凑型电动车领域激烈的竞争。”
魏建军表示:“这份协议的签署开启了中德企业合作的新篇章。长城汽车和宝马集团共同致力于发展新能源汽车。通过强强联手,我们的合资企业将加快电动汽车的推进步伐。”
长城汽车在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领域,如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等都有所布局,已经建成电芯、机理分析、PACK、BMS试制试验室以及电池试制车间、试验中心、分析中心等。此外,长城汽车在韩国京畿道城南市和奥地利下奥地利州建立了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利用国际一流人才资源与国内协同开发先行技术。
宝马集团在中国已经建立了成熟的销售机构和渠道,未来将继续坚定不移地与现有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合作伙伴进行合作,不会为新合资企业未来生产的MINI电动车兴建新的销售和服务渠道。合资企业将主要专注于研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采购工作。
对于长城来说,一方面可以加快新能源汽车布局,另一方面,其全球化进程也将提速。未来,通过双方在品牌建设、管理体系、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将加快双方的全球化进程和新能源发展步伐。
编辑视点:前有宁德时代在德国投资建立投资工厂,后有长城汽车与宝马控股成立合资公司,中国和德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合作正不断进入深水区,一个是传统的制造强国,是汽车制造领域的标杆,一个是新兴的后起之秀,在动力电池领域拔得头筹,强强联合之下,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世界格局中国和德国必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