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2021年山东省能源工作,加快推动新时代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制定出台了《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显示,到2021年底,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52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32%以上;煤电装机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占电力总装机比重66%左右。2021年,煤炭产量稳定在1.1亿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220亿立方米以上;省外来电1200亿千瓦时以上;能源基础设施投资600亿元以上。 《指导意见》指出,2021年山东省能源工作将在突出抓好能源发展顶层设计、加快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提升能源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牢牢守住能源安全保障底线等方面发力: 其中,在加快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方面。山东将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计划。规划布局千万千瓦级中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建成投运首批海上风电试点示范项目,实现海上风电“零突破”;科学布局陆上风电,推进华润德州陵城风电二期、沃尔新源莱西风电等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打造千万千瓦级盐碱滩涂地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建成投运通威东营渔光一体化生态园区等项目;推进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建成新泰翟镇采煤塌陷地平价光伏等项目;支持利用厂房、商业建筑屋顶等,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5000万千瓦,年内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 将加大煤炭煤电压减力度。重点淘汰安全无保障、资源枯竭、长期亏损三类煤矿,关闭退出岱庄煤矿等;结合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重新核定新安、金源等矿井生产能力。启动煤电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关停淘汰30万千瓦以下所在地区非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2021 年关停规模200 万千瓦,升级改造规模100万千瓦,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装机占煤电总装机的比重提高到75%以上。 在提升能源创新驱动发展水平方面。山东将加强能源领域科技创新。成立山东能源科技创新联盟,争创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组织开展能源行业科技成果评选推介,推广100项重点技术、产品和装备,着力解决“卡脖子”问题。聚焦储能、氢能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储能设计、验收和燃料氢气中含硫化合物测定等地方标准。 将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以《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推动智能化由采掘工作面向矿井全系统延伸、由省属煤矿向市县属煤矿拓展,省属煤矿、大型煤矿、高瓦斯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四类矿井”全部实现智能化开采,推进鲍店、东滩、赵楼、付村、唐口、郭屯、安居等7个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矿井建设。累计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85个以上、远程控制掘进工作面100个以上,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65%以上。 将加快推进管道智能化建设。推动省油气管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基本实现全省油气管道基础数据“全覆盖”。 将持续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制定实施全省电网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山东省电网智能化服务平台。推广全国首座110千伏商西智慧变电站、全国首个省级能源互联网仿真防御实验室经验。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等地建设新一代智能配电网和智慧输电线路示范工程,无人机巡检率达到60%以上。 将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东岳集团燃料电池用质子交换膜产业化等首批重大示范项目建设,评选并启动第二批省级示范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投资20亿元。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试点,建成东营“渔光互补”光伏制氢项目。有序推动鲁氢经济带及周边地区加氢站建设,新增加氢站8座,日供氢能力增加6000公斤。 将积极推动储能发展,全省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20万千瓦左右。(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