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低速电动车国标的出台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引发了行业一片惶恐。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仅山东、河北、河南等几个低速电动车盛行的区域省份,年产销量规模就达百万辆。山东地区,去年一年的产量更是多达75.6万辆,这还是在升级淘汰制和强力整顿后的结果,而去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量才为79.4万辆。不夸张地讲,围绕低速电动车,已经形成了一条相当庞大的支柱性产业链。
因此,国标的出台兹事体大,不仅事关社会民生,还关系到无数低速电动车企业的生生死死,势必也会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低速电动车之所以取得了迅猛的发展,是因为它有极大的市场需求。由于其价格较低、操作方便,在国内三到六线城市很受欢迎。这种“不按照汽车相关生产及安全标准”生产出来的“低速”电动车,行驶在马路上的大街小巷,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道“奇特”风景。
低速电动车确实给人们带来了极大方便,如农民可以用它来拉菜,老人可以用它来接送孩子,但这个领域确实存在“四不像、三不管”的问题。
没有人会否认出台行业管理规范的必要性,但出台什么样的行业管理制度,是一个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鉴于此,我们综合了全国多数地区有关低速电动车的管理规范,希望能够引发更多良性思考。
北京:自7月1日起全面禁售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并且封杀老年代步车
早在今年5月,北京工商局、市公安局和市公安消防局联合对违规销售电动车的商户进行查处,规定自7月1日起全面禁售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并且封杀老年代步车。同时,约束大家购买电车一定要去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规定达标的电车。
山东菏泽:实行二轮车登记管理,严禁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
8月1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将对菏泽城区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二轮车登记管理,严禁超标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和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生产、销售,在城区规划设定限时限行路段。
山东济南:禁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
在菏泽市发声后不到一天,济南市就发布《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提出,禁止生产、拼装、改装、销售非法机动三(四)轮车,禁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至此,此前媒体关于山东低速电动车乱象的报道,终于有了一个正面且较清晰的回应,期待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业内人士称,山东作为低速电动车销售大省,而菏泽、济南是低速电动车销售的龙头地标,公安部从这些地方切入实施新的管理办法,或是为低速电动车国标出台进行率先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