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汽车公告制度已经18岁。这个诞生于2001年的汽车企业和产品准入制度,近期正在酝酿改革。
“我们从去年开始,就启动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今年4月份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目前办法还在持续的修改完善之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瞿国春
9月1日,在2018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瞿国春向听众介绍汽车公告管理改革的进展。“下一步将履行审核发布程序,预计年内会发布。”
新公告管理办法,意在为汽车企业减负,开放检测市场,鼓励技术和产品创新。但是公告管理单兵突进,工信部的改革,只能在准入管理的镣铐下跳舞,还会遭遇汽车多头管理的痼疾。初衷美好,实效还要期待系统性改革,多部门的联合行动。
前世今生
“外界觉得汽车公告比较神秘,但它无非体现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一家老牌汽车企业车辆认证部负责人告诉《电动汽车观察家》。
外界觉得有些“神秘”的汽车公告,是中国汽车准入制度演变的最终产物。
汽车公告的前身,是汽车目录。
1985年开始,承担国家汽车工业主管职能的中国汽车工业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汽车企业及产品实施目录管理。只有目录内的企业才能生产和销售目录内的车辆,成为汽车准入管理的核心内容。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的管理职能先后由机械工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局、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和工业信息化部承担。
2001年国家经贸委发布第一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2001年,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融入全球市场规则的大背景下,当时主管汽车准入管理的原国家经贸委结合欧洲、日本的经验,将汽车目录管理改为公告管理,宣告汽车公告管理的诞生。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即公告管理)被设立为行政许可事项而正式确定。
不过,“(汽车公告制度)2006年、2007年才逐步正规化、系统化,发展比较快。”前述车辆认证部负责人说。
2008年6月,工信部成立。汽车产业管理体制进入工信部主管时代。发改委仅保留重大汽车建设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工信部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又经过近十年打磨,形成了当下的汽车公告管理制度。
功过争议
对于近18年的汽车公告管理,主管部门自身给出了正面评价。
2018年4月,工信部发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新公告管理办法)。该文件的编制说明称,“通过实施《公告》管理,有效保证了准入企业的生产条件和产品一致性,促进了汽车产品持续满足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强制性标准,对落实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要求,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型、创新驱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编制说明也指出了现有公告管理的问题。“实践中也存在许可管理文件分散、法律层级较低、许可类型过散过细、企业资源整合利用不足、适应新技术发展不充分等问题。”
上述认证部负责人对现有公告管理也比较认可,“存在就是合理的,每一个流程,管理办法也好,规范性要求也好。”
但是,车企人士私下对公告管理制度多有批评,其中一项是成本过高。目前,一辆乘用车的公告费用等需要一两百万,商用车六七十万,货车专用车需要三四十万。一位名为“又言”的作者撰文说,大型商用车企业的公告有上万个,一年在上公告方面的试验、认证、申报公告方面的费用高达上亿元,已经造成了商用车企业盈利能力偏弱的原因之一。
“汽车公告改革提了很多年了。现在为什么改?因为费收得多了,得给企业减一点。”一位汽车检测机构的负责人表示,公告让车企负担越来越重。
主管部门的管理压力也越来越重。“2000多家企业,非常头疼,就这么几个人,根本就不可能每家情况都清楚。”前述认证负责人表示,“他们就想管几家。就像历史上,美国由两三百家汽车企业,缩减到现在就几家。但是,中国汽车企业过去几十年都发展得很好,大规模退出的还没有。”
另外,工信部委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下称中机中心)负责公告管理政策研究、准入条件制定和审查、公告产品技术审查、机动车合格证管理及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等技术工作。但是,中机中心又隶属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下称中汽中心)。无论中汽中心还是中机中心,原先都是独立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但是中汽中心2003年划归国资委管理,本质上是企业。企业从事公告管理的技术工作,同时还有车辆检测、咨询等其他盈利项目。业界多认为,存在政企不分的现象。
“内部早就在讨论如何进行公告改的事宜了,包括裁撤中机中心的事情。” 原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巡视员李万里表示。他在汽车主管部门工作近30余年,从中国汽车工业公司,到机械工业部汽车司,到国家机械工业局汽车工业处,到国家经贸委,到发改委、再到工信部。他说,公告改革既是落实中央、国务院“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也是主管部门内部酝酿已久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