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比亚迪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8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8年8月7日起到2019年8月6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于8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和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再次分别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3亿元及人民币15.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8年8月14日起到2019年8月13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月3日,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已分别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1.73亿元及人民币5.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
比亚迪成立于1995年2月,业务布局涵盖电子、汽车、新能源和轨道交通等领域,从能源的获取、存储,再到应用,全方位构建零排放的新能源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香港和深圳上市公司,营业额和总市值均超过千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