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了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和复核结果。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选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成为威海市2018年度唯一入选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
三角轮胎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长期以来,三角轮胎坚持发展自主技术,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并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在致力于轮胎基础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适用于全球市场不同地域、不同消费者、不同使用要求的轮胎产品的同时,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做到“产品未到,知识产权先行”,积极进行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布局,使知识产权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
截止目前,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拥有331项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7项,包括国内发明专利65项,美国发明专利2项,国外外观专利34项。2017年,公司“高性能轮胎直压式全电磁感应加热金属内模定型硫化技术及装备”填补国内空白,“具有高气密性的轮胎气密层橡胶组合物”获国家第19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多鼓移动式巨型工程子午胎生产成型工艺”获山东省专利奖二等奖。
三角轮胎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近年来,三角轮胎重视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专注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驱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建有国家级技术开发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是中国轮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体单位。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的国内外专利技术数量居同行业前列,同时成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主要制订者。
作为中国轮胎产业的领军企业,三角轮胎此次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三角轮胎将全面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战略,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环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三角品牌全球化建设的发展步伐。